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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桩基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龙门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桩基检测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龙发改【2015】96号、龙三院工纪【2017】2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向

 龙门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桩基检测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龙发改【2015】96号、龙三院工纪【2017】2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龙公易建2017- 22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龙门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桩基检测项目。
(五)工程概况:龙门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医技大楼、门急诊大楼、绿化广场、后勤和行政办公楼、传染楼、污水处理站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采用桩基础形式,桩径为φ800、φ1000、φ1200灌注桩,各栋建筑的桩的分布于承载力见设计图纸所示。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低应变、桩基抽芯、抗压、抗拔静载试验地基承载力检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为准。(详见第四章)。工作内容包括:检测设备及材料进退场、现场采集数据、室内数据处理、出具报告等。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工期:60日历天。
(九)资金来源:企业投资。
二、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函盖招标桩基础检测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单桩竖向抗压静载极限值不小于2000吨。);
3、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CMA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桩基础检测的工作范围),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岩土或者检测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
5、投标人及投标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所在地或本项目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于2017年8月8日16:3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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