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兰考县2016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变压器标段,已由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以 豫水农【2016】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兰考县2016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变压器标段。
2.2 建设地点:兰考县境内。
2.4 投资额:约214万元。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1.2投标人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完工验收证明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委托代理人需提供至少是2017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3.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并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3.3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新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的财务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 年7月18日至 2017 年7月24日23:5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