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为通州区乡镇供电所劳保鞋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北京华商电灯有限公司通州区供电服务分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对通州区乡镇供电所劳保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欢迎符合供应资格条件的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通州区乡镇供电所劳保鞋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TG-FG-DLF-20170702
采购物资:劳保鞋(防护鞋、雨靴鞋、棉皮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计划投资额:187,320.00元
供货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对象:通州区乡镇供电所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有相应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必须包含鞋类(含绝缘鞋、安全鞋)、皮革制品、服装制作等内容。
(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采购有关的规章。
(4)投标人应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有专门的生产场所,具有完善的设计、生产、质量、价格控制体系,有专业的设计、生产、质检人员,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接收防护用品调换和零星定制。
(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具有三年以上(包括三年)生产供应劳动防护用品的经验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
(8)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9)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