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休宁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乡级)溪口至冰潭路面改善工程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皖交规划[2017]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休宁县县乡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休宁县县乡公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黄山市休宁县。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全长6.091公里,为道路改造工程。路基、路面:0.25米土路肩+2×3m的行车道+0.25米的土路肩;其中M0+605—K1+228(溪口街道段)路基宽9.0米,横断面几何尺寸布置为: 1米人行道+2×3.5m的行车道+1米人行道。工程造价约733万元。
2.3计划工期:2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满足项目招标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的规定。
3.3业绩要求:①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或其法人代表或拟参与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5其他要求:【/】
4.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5日8时至2017年7 月 11 日 17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