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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江路(林美大道至324国道)拓宽改造工程、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江路(林美大道至324国道)拓宽改造工程-污水管道工程勘察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4
核心提示: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江路(林美大道至324国道)拓宽改造工程、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江路(林美大道至324国道)拓宽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江路(林美大道至324国道)拓宽改造工程、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江路(林美大道至324国道)拓宽改造工程-污水管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编号为闽泓业2017漳招(028)号的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江路(林美大道至324国道)拓宽改造工程、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江路(林美大道至324国道)拓宽改造工程-污水管道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2017〕140号、漳台经〔2017〕1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措,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江路(林美大道至324国道)拓宽改造工程、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江路(林美大道至324国道)拓宽改造工程-污水管道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

2.3 工程建设规模:拓宽改造道路全长约3.37公里,起于林美大道,路线向西北延伸,下穿福厦高铁、沈海高速,止于324国道,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及附属设施工程等配套工程,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水泥混凝土路面,红线宽度40米,双向六车道;污水管道工程与角江路(林美大道至324国道)拓宽改造工程同步实施,污水主管全长3.37公里,管径DN400,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

2.4 投资总额:拓宽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初步估算26753.56万元;污水管道工程项目总投资初步估算784.7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初勘、详勘)及各阶段设计,包括有关勘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安全综合分析)、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勘察设计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注:本工程若分阶段实施,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招标期间,中标人须无条件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若遇工程规模调整或政策性文件要求修改或甩项等情况,招标人均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5.2勘察招标内容:为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含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测绘、钻探、取样试验、原位试验、土工试验、水化试验及岩土试验、测试等作业〕。

设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建设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设施、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水、污水)、电气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弱电、燃气、电力、通讯、消防、给水)以及道路绿化景观及附属设施工程等配套工程设计工作及后续服务。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安全综合分析)工作。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的各专业工程。

2.6 勘察设计周期:

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工程设计方案,方案评审后7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方案报批稿,提交方案报批稿后7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之后15日历天内应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会后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报批稿,之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7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用于施工招标的技术规范。

勘察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送审稿),经审查合格后7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正式稿含测绘结果);

后续服务阶段:从提供正式的地勘报告书、施工图设计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期间的服务(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等)止,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施工期间,要求中标人派出驻工地负责人全过程配合施工。

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勘察设计任务,提交相应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2.7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2.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道路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3.7 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17日至2017年07月21日登陆网站并根据网上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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