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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受招标人的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7-201
受招标人的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单位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福州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数量:服务期限2年

简要规格描述:服务范围:协助处理海晟地产公司日常法律事务,包含但不限于福州地区的法律事务。(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服务的服务单位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 投标人至2017年5月3日(含)注册成立时间须不少于3年。(3) 投标人具备一定规模,拟派的服务团队律师人数应达3人(含)以上,且均应具备律师执业资格、在近2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的在岗人员(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5)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6)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提供有者公章,并有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等: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0日 18:05至2017年07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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