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水城县农村安全饮水建设工程(一期)野钟乡八一山塘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城县农村安全饮水建设工程(一期)野钟乡八一山塘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水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水城县水务局以水发改字【2017】2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或争取扶贫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规模: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4.8万立方米,兴利库容2.28万立方米,死库容2.52万立方米,山塘库容9.44万立方米。工程任务为解决下游及周边1375亩旱地灌溉用水问题。
2.3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的一切内容,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能力。
3.1.2水利水电行业投标人必须是“网上”中公示的企业;
3.1.3凡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1.4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格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以上),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1.5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6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的建造师及有效注册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2.2 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条件; 联合体中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义务;
3.2.4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3.2.6 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21日上午09:00至2017年7月27日下午17: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网"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