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园林管理所的委托,对从化区市政园林管理所鲜花及苗木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编号:101055-2017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从化区市政园林管理所鲜花及苗木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80 万元
四、项目内容、服务年限及最高限价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鲜花及苗木采购 一年 80万元
注: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提供近期财务状况报告(如果有审计报告请一并提供)及能证明其信誉、资格的、经过年审合格的文件;
(3)需提供本项目执行的人员证明及苗圃场证明:
A.花卉工2名,林木种苗工2名,绿化工1名。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证及社保证明文件(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为准)
B.报价人需在从化境内经营着100亩或以上规模的苗圃场【若苗圃场地属自有,须提供权属证明及连续经营5年(或以上)的证明文件;若苗圃场地为租赁,则须提供租赁合同(须2012年1月1日前签订,且合同期限不少于20年)及租赁合同完税(印花税)证明】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提供2016年0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苗木供应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
3、提供由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有无行贿记录(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邮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7月17日起至 2017年8月7日止【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