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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浩特城市双修专项规划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编制巴彦浩特城市双修专项规划,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开展城市“双修”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业主为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划总面积23.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东至安德街,南至南环路,西至西环路,北至北环路(不包括已建成的公园、永久建筑物、已确定保留的平房区范围)。 1.规划内容: (1)综合调查评估城市双修建设条件。评估城市自然环境质量,特别是中心城区及周边的山体、河道、湖泊、植被、绿地等自然环境被破坏情况,识别生态环境存在突出问题、亟需修复的区域;评估城市发展状况评价和规划实施情况,主要为设施条件、公共服务、历史文化保护,尤其是城市天际线、街道立面、城市色彩、夜景照明等景观风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根据评估和规划,统筹制定“城市双修”实施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将城市双修工作细化成具体的工程项目。(具体内容包括:大力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山体修复、水体治理修复、绿地系统修复;全力提升城市功能,增加公共空间、提高服务能力、改善出行条件、改造老旧建筑;积极塑造特色风貌,保护历史文化、彰显时代特色等方面。) (3)提出城市修补生态修复的总体思路。依据双修建设目标,针对现状问题,因地制宜确定巴彦浩特双修建设的实施路径。 (4)编制老旧城区更新改造、生态保护和建设专篇,确定总体空间格局和生态保护建设要求。加强与城市地下管线、绿地系统、水系统、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的统筹协调。推动开展以社区、街区为单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用地调整和基础设施。加强城市修补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组织公共空间,协调景观风貌。 (5)明确双修建设空间布局、各功能分区、用地规模、建筑面积等各项指标。 (6)提出规划措施和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的建议。针对内涝积水、水系生态功能受损、沙漠治理、植被干枯等问题,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原则,制定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等措施,并提出与城市道路、排水防涝、绿地、水系统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的建议。 (7)明确近期建设重点。明确近期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建设重点区域,提出分期建设要求。 (8)提出规划保障措施和实施建议。 2.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3.项目 4.计划规划周期及质量: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10月31日,工期85日历天。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城市规划师。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规划业绩。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不得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的。 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原件。 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企业注册地或阿拉善盟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10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根据《关于办理网上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方可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具体的操作流程详见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详见公告后附《招标日程安排表》; 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企业报名成功后方可在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它资料); 4、投标人自网上报名之日起,应随时登陆系统,在“查看答疑补遗”栏目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五、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