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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大青山水库防渗处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大青山水库防渗处理方案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建【2015】100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大青山水库防渗处理方案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建【2015】100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突泉县大青山水库防渗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资金按年度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正禹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1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2017年9月1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477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350000元

2.5 招标内容:

1、溢洪道左侧与大坝连接的150m坝段渗漏防渗处理,溢洪道两侧边墙接触渗漏及底板接缝防渗处理等工程;

2、增加输水洞检修平台,重建启闭机房,更换输水洞闸门及启闭机,更换溢洪道启闭机等工程;

3、维修上坝道路并修建2处过水路面;增设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其他项目为重建管理房等管理设施等工程。

以上工程及相关的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或新建水库工程)的监理任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3.3 投标人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5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三照合一)复印件];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需原件)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水利)岗位证书;

(6)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除第(4)项以外的全部上述资料。

注:投标人还需提供自行设计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表格(企业全称、法人、联系人、邮箱、座机及手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U盘一个(用于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版)。报名截止后不允许调换任何人员的证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非授权委托人等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v.xam.gov.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招标公司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六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am.gov.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 联系方式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秦圆圆

联系电话:0482-8370079

 

招标人:突泉县大青山水库防渗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辛树春

电 话:0482-5121645  13948215533

传 真:0482-5121645

邮 编:13750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正禹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9号(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号楼211室)

联 系 人:夏怀颖  李彦

电    话:18686065890  13848115075

传    真:0471-6932074

邮    编:010020

电子邮箱:nmzyzb2008@163.com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锡林支行

账    号:592020100100102267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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