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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路快速通道工程(北段)PPP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 珠海市公路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 兴业路快速通道工程(北段)PPP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

 受 珠海市公路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 兴业路快速通道工程(北段)PPP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HC-GK2017-0712;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 【20170711】-8069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2. 项目内容及数量: 本次招标为完成兴业路快速通道工程(北段)PPP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从PPP方案策划直至本PPP项目中标的社会资本或其项目公司与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为止。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PPP实施方案、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PPP招标或采购代理、PPP项目合同咨询等, 就PPP项目全过程所涉及的工程、商务、融资、财务及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3. 项目报价上限: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上述报价上限为最高限价,报价超过上述限价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止。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或在珠海市已获准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备案名录截图证明页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仅协办方提供);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2]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承接PPP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能力的一方;报名联合体各方须与投标时一致,否则为无效投标人,若联合体成员同时与多方签定联合体协议报名的,则与此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的所有联合体投标人均为无效投标人。
5 、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07 月 18 日~ 07 月 24 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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