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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高速公路工区养护设备棚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2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黄石高速公路工区养护设备棚改造工程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黄石

 1.招标条件

本黄石高速公路工区养护设备棚改造工程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黄石高速公路工区养护设备棚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路[2016]77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7]14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黄石高速公路沿线。
2.2 建设规模:
石家庄工区、衡水工区、沧州工区、黄骅工区养护设备棚进行改造,在外侧新增钢立柱,增加压型钢板维护结构,改造总面积为3406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 月1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 1名投标人的报名。
3.5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近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在过去一年(2016年7月至今)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1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月 20日至2017年 7月26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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