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
|
|
||
招标范围、规模及资金来源 |
招标范围:N1标段2×58MW燃气锅炉(SZS58-1.6/130/70-QT)及辅机系统(设备与主材包括:锅炉本体、燃烧器、节能器、鼓风机、集气罐、控制柜、烟囱、本体范围内一次阀门仪表,除氧器、除氧水泵、除氧水箱、电气柜等,锅炉于现有首站热网循环系统连接)的制造、安装、调试、指导运行和相关手续的办理。 N2标段锅炉房钢结构、设备基础、墙体、门窗、动力用电及照明、采暖、给排水及装饰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 工期要求:2017-8-20具备现场安装、2017-10-20具备双机水压试验、2017-10-25具备双机冷态循环、2017-10-28具备双机供热。 |
|
工程地点 |
榆林市榆阳区南郊热电厂换热首站 |
|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2、N1标段投标人是生产锅炉的厂家,具备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锅炉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D2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N2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3、具备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认证、职业健康认证。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责令停产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无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 5、近三年类似业绩至少三份,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报名时需携带:上述5条资格要求的证件及资质、认证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企业行政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上述5条要求所有证件及合同需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开标时需提供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及时间 |
参加投标企业开标时需提供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登记时间: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4日为登记发标阶段(节假日不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