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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联通北京亦庄二期四层IDC机房电源及空调建设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标段2(第三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4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本为(2016年中国联通北京亦庄二期四层IDC机房电源及空调建设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标段2(第三次)、招标编号:TXZBL000003),招标

 本为(2016年中国联通北京亦庄二期四层IDC机房电源及空调建设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标段2(第三次)、招标编号:TXZBL000003),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联通北京亦庄二期四层IDC机房电源及空调建设工程设备采购。
1.2 招标内容
采购VRV型室内机18台,VRV型空调室外机3台。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标段2技术规范书;
实施或到货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提供到招标方指定设备安装基础并就位;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标段2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标段2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200万元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本项目标段2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提供国家权威检测中心产品鉴定测试报告。
2.3 本项目标段2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来所投产品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所投产品的2项(含)以上业绩经验。(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及发票扫描件,已开具发票的金额须与合同对应付款比例一致。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则须提供(2013年至2015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3)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三年连续亏损;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2.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原厂和代理同时参加,若原厂家及其代理商均参与投标的,则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2.9 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能够直接作为投标方与招标方签订内贸合同;
(2)参加投标的厂商要求在服务地内有常驻办事处机构,并提供办事处具体地点、联系方式(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若目前没有设立当地机构,需承诺中标后30个自然日内设立常驻办事处机构并提供前述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信部2014年第27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涉及)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年/月 /日至 /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购买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2)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电汇凭证
(4)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及开票信息一份;
注:以上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5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21日8时30分至2017年7月27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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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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