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67省道泗阳段改扩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344省道沭阳至湖滨新区段改扩建工程作为S344的一段,位于宿迁北部地区,起于344省道沭阳段,呈十字型交叉,往西与205国道共线10.668km下穿京沪高速与245省道平交,向西与205国道平交后上跨规划宿连航道,后上跨新长铁路,沿新河镇、颜集镇北侧布线后折向南,跨越新沂河,向西与规划268省道平交,经过侍岭镇南侧上跨宿新高速,继续向西与宿新高速连接线共线7.251km,转向北与235国道共线4.128km,终于宿迁与新沂的市界。路线全长63.349km,其中新建里程41.302km,利用现有路路线长22.047km,总投资约160000万元。
(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S344-SY-SJ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a.设计工作:344省道沭阳至湖滨新区段改扩建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绿化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b.勘察(测量)工作:为进行上述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
c.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d.后续服务包括: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
(3)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a.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后90天内(或根据业主要求)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
b.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稿)提交后90天内(具体时间应根据招标人确定的项目分阶段实施进度要求及时提交)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
c.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d.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根据业主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应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相应勘察设计资质和设计经验,具备承担本次勘察设计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总长不小于10km的一级及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及最大跨径不小于70米的桥梁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2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担任过总长不小于10km的一级及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及最大跨径不小于70米的桥梁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2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担任过总长不小于10km的一级及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及最大跨径不小于70米的桥梁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4)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级(含A暂定)及以上;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投标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的项目经理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时对所有投标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若查询发现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存在行贿犯罪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3.3267省道泗阳段(X303至宿淮铁路段及京杭运河至330省道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与344省道沭阳至湖滨新区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为同一批次招标,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两个项目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项目。
4、投标报名
(6)本次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17:00至2017年7月27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