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第二水厂厂区主体桩基工程项目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高州市第二水厂厂区主体桩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关于印发工程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铁四程[2017]136号。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高州市第二水厂共分两期建设,建设完成后的总供水能力为20万m3/d,本次施工为一期建设,一期施工完成后供水能力为10万m3/d。工程包括吸附混合池、网格絮凝沉淀气浮清水叠合池、V型滤池等单体13类,基础类型为φ400 AB型(壁厚95mm)钢筋混凝土管桩和φ500 AB型(壁厚100mm)钢筋混凝土管桩。桩基设计为端承桩,由于场地内的地势起伏较大,桩长根据各单体位置地质情况确定,管桩单桩长度为6-20米。
3.2 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4.4本次招标,同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包件。。
4.5商品砼、混凝土管材投标人必须是已在网上进行注册的单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同时发售(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2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8月1日,每日上午09 :00 时至11:0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3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8月1日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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