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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经济开发区展示厅维修改造及展厅配套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HZZB-1732一、招标条件本蛟河经济开发区展示厅维修改造及展厅配套电子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受业主吉林蛟河经济开发

 项目编号HZZB-1732

一、招标条件
本蛟河经济开发区展示厅维修改造及展厅配套电子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受业主吉林蛟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名称:蛟河经济开发区展示厅维修改造及展厅配套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2.2标段: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2.3项目概况:一标段:蛟河经济开发区展示厅维修改造;二标段:展厅配套电子设备采购,包括LED屏幕、电子沙盘、扩声系统设备等。
具体要求及其它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2.4项目地点:蛟河市新区。
2.5项目完成期:签订合同之日起50天内。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合格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装饰装潢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及样板间随时可查;由于展厅内均衡使用无线扩声传输设备,装饰施工单位必须有建声施工经验,以降低室内噪音;展厅灯具制造厂商具有国家权威部门结构检测报告,具有国家权威部门爬电距离和电器间隙检测报告;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提供装潢效果图及施工图纸,(设计图必须符合招标要求)。
二标段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专业供应制造商(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3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展厅制作的相关经验。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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