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
二、采购项目名称:分析仪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分析仪器
2、采购预算:人民币1,300,000.00元
3、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报价人应对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报价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经营范围内)资格证书;
4、报价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有效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经营范围内)资格证书。
报名时间、地点、供应商产生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9:00-16:30(工作时间)
2、报名
3、供应商产生办法: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不超过五家,全部作为正式报价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超过五家时,以摇珠方式选取五家作为正式报价人;摇珠时间:2017年7月28日17时00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 年07 月31 日 至 2017 年 07 月 31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详细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08 月04 日10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08 月04 日10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7 月 21 日 至 2017 年 07 月 25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