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武汉市东湖风景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的要求,受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的委托,对“2017年东湖风景区管委会社会道路和公共绿地绿化提升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编号:THCX-WHS-DHFJQ-GC-2017-0630
二、名称:2017年东湖风景区管委会社会道路和公共绿地绿化提升工程
三、招标内容:社会道路和公共绿地绿化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该项目工程量清单,本次公开招标共分2个项目包:
A包:八一路延长线桥上、青化路、联盟路、东冶路
B包:樱花园院墙-植物园路、道达尔加油站附件、风景区公-安局院内、青化路
工期:30个日历天。本项目的控制价为A包:50.346053万元,B包:66.57295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是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建安B证;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二代);五大员的上岗证、身份证(二代);所有拟派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的劳务合同及社保证明。
4、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2013年至今有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
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2017年7月20日上午9:00起至2017年7月27日下午17:00止(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