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联通分公司本部所属建筑物、构筑物及水、暖、电等大修更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获取时间:2017年07月24日至2017年07月28日,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时 00 分至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中国联通内蒙古分公司本部所属建筑物、构筑物及水、暖、电等大修更新项目施工-集中采购项目。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内蒙古联通区公司本部所属建筑物、构筑物及水暖电等应急抢修、大修更新等施工改造,不含税预算144万元;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最高限价:本次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报价表。
1.4 中标人数量及份额分配:中标人数量为2,中标份额第一名60%,第二名40%,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中标人数量加1。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同时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招标内容(提交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申请人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审核);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2.3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或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内蒙古自治区外企业具有入蒙施工备案许可(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2.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合格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2.5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至今同类项目合同不少于三份,且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相应协议下订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7月24日至2017年07月28日,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时 00 分至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纸质版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售,具体情况请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4.1.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电子招投标说明
4.2.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和纸质版投标相结合的方式,投标人需在2017年08月0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前完成以下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15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可以通过网站自行查看唱标信息,对未上传投标报价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其他说明
6.1 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须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6.2 如投标人中标,本项目严禁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内蒙古联通区公司本部所属建筑物、构筑物及水暖电等应急抢修、大修更新等施工改造,不含税预算144万元;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最高限价:本次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报价表。
1.4 中标人数量及份额分配:中标人数量为2,中标份额第一名60%,第二名40%,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中标人数量加1。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同时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招标内容(提交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申请人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审核);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2.3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或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内蒙古自治区外企业具有入蒙施工备案许可(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2.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合格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2.5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至今同类项目合同不少于三份,且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相应协议下订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7月24日至2017年07月28日,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时 00 分至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纸质版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售,具体情况请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4.1.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电子招投标说明
4.2.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和纸质版投标相结合的方式,投标人需在2017年08月0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前完成以下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15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可以通过网站自行查看唱标信息,对未上传投标报价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其他说明
6.1 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须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6.2 如投标人中标,本项目严禁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