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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丽湖次干道项目(南丽湖西出口路至颐养公社丽湖时光段)设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南丽湖次干道项目(南丽湖西出口路至颐养公社丽湖时光段)已由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定发改审批〔2017〕124号批

 1. 招标条件

本南丽湖次干道项目(南丽湖西出口路至颐养公社丽湖时光段)已由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定发改审批〔2017〕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拟通过政府投资以及其他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定安县南丽湖。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定安县南丽湖次干道项目(南丽湖西出口路至颐养公社丽湖时光段)道路总体呈南北走向,道路起点平交环湖西路,终点位于南丽湖颐养公社附近。该项目路线全长约 665.918m,其中包含一座跨长 44.04m,宽为 24.5m 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桥梁,道路红线宽度为 49m,设计速度为 30km/h,双向两车道,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信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4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等(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道桥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单位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07月21日至2017年07月2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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