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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一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4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大方县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一期)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方县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工

大方县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方县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一期)已由大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方发改投资【2016】17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民居改造;2卫生项目;3、绿化;4、其他公建项目建设等。

2.3建设项目总投资:暂定为111111.26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中心审计审定金额为准)。

其中建安费:暂定为94720.75万元 (最终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地质勘察费:暂定为833.54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设计费:暂定为1823.22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2.4建设期限:18个月。

2.5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勘察、设计(含工程地质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测绘等)、可研、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施工总承包(含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等全部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牵头人负责联合体从投标报名直到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具体事宜;(2)联合体成员配备不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有关的联络工作;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于2017年 7 月 24 日至2017年 7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在在中(网上/)办理CA认证证书后下载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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