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2017年乡村公路大修建设项目(监理) 已由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以 怀财经【2017】49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招标 采用 电子化招标投标形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的建设地点 怀柔区各乡镇
2.2本的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56.93公里,桥梁1座共100平方米。 概算投资额 3154.39 (万元)
2.3本的计划工期 129 日历天
2.4本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监理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已竣工的工程投资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包括道路或桥梁)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业绩。
3.2 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 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各申请人最多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5 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申请报名与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7-7-20 9:30:00 至 2017-7-24 16:30:00 (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