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宿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宿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本次招标内容为宿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总面积约9000平米,含主楼1-10楼、辅楼3楼的保洁、保安及日常维护工作及主楼周边绿化部分(约5000平方米)的管养工作,预算约35万元。服务期二年。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响应。
本项目预算投资额约35万元。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须是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或具有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2017年7月26日, 8:3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