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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福建省政务视频会议公共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5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福建省政务视频会议公共平台项目招标公告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的委托,对福建省政务视

福建省政务视频会议公共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的委托,对福建省政务视频会议公共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密封投标。

1、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政务视频会议公共平台项目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福建省政务视频会议公共平台项目

详见“技术规范书”

1批

1543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8日每日8:3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3.2购买

3.3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3.4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投标人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货物及服务供应商或法人单位授权的境内省级分支机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本项无需提供)

③投标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④法人单位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单位授权的境内省级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及投标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须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相关办公设备(如电脑或打印机或办公家具)的购置发票。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涉及到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提供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具有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提供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具有原信息产业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10日9:0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17年8月10日9:00;

6.2开标

7、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8、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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