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大花水、格里桥电站起重设备加装监控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花水、格里桥电站起重设备加装监控管理系统已由贵州乌江清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批准,采购资金为采购单位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货物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大花水、格里桥电站起重设备加装监控管理系统已由贵州乌江清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批准,采购资金为采购单位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货物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花水水电站位于清水河中游,支流独木河河口2100m以下,开阳县与福泉市交界处,电站距贵阳市62km,距开阳县45km,距福泉市25km,距瓮福磷矿35km,是一座以发电为主的水电枢纽,是清水河干流水电梯级开发的第三级。大花水电站属中型水电站枢纽建设项目,装机200MW (2×100MW)。
格里桥水电站位于贵州省开阳县与瓮安县交界处,距贵阳108km,在丑岩河至马路小河之间的清水河干流上。其下游接构皮滩尾水,距清水河出口约44km,上游距大花水电站厂房约21km,工程以发电为主。电站装机容量为150MW(2×75MW)。
本项目采购主要内容包括: 大花水水电站主厂房250T/50T桥机、格里桥电站大坝表孔2×630kN检修门门机及主厂房275T/50T桥机加装监控管理系统设备及配件、配套软件采购和安装、高度以及检验配合和培训等技术服务。
3.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及要求
3.1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 潜在投标人资质和条件的要求:
3.2.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2.2 投标人必须持有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且此证施工类别必须包含桥、门式起重机维修A级和桥、门式起重机改造A级。现场施工人员应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Q1、Q2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3 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不准参加投标;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后带☆号的条款必须出具真实书面材料。
4.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另册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格审查资料
4.1在开标会上提供以下文件的原件供招标人查验:
营业执照
4.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如是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4.3提供有效的资信等级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5投标人提供未发生第3.2.3项的书面证明。
注:除4.1以外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招标公告附件单独成册,封面明显标记“(标段全称)《投标人全称+资格文件》”,并随同投标文件密封后同时提交。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07月26日至 2017 年 08月06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或采用招标文件到达时由投标人支付邮费的方式。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电子扫描件或传真件)后【三天】内寄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08月25日 15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7 年07月24日至 2017 年 07月31日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7 年07月26日至 2017 年 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