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永乐大道(渤海路-临海路)道路排水路灯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沧州市城市管理局。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1 工程名称:沧州市永乐大道(渤海路-临海路)道路排水路灯工程
1.2 建设规模:该项目全长约817米,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
1.3工程建设地点为:沧州市永乐大道(渤海路-临海路)
1.4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5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1.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1.7 工期要求: 153天(日历日)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均可对上述项目提出投标申请。拟用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25
日9时30分至2017年 7 月30日 9时30分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申请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 月 18日9时 30分
地点为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八开标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费400元人民币,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
6.联系方式
招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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