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农安县合隆镇合平东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农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以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的方式批准招标,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农安隆达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及规模
2.1 工程概况:农安县合隆镇合平东路道路改造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农安县合隆镇;
2.3 计划工期为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9月21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备案。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