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地区七个项目工程自购物资集中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
1、成都地铁1号线三期南段B标(宁波路站~天府新站)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八局集团电务。
2、 3203 工程(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八局集团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重庆铁路枢纽东环线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八局集团第二。
5、贞丰隧道工程项目工程,业主单位为贞丰县金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八局集团第三。
为满足上述项目施工、生产所需,现招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成都地铁 1 号线三期由北段、支线段、南段三部分组成。线路总长约17.074km,共设车站 13 座,均为地下站。首期工程线路长 10.951km,均为地下线,共设 8 座车站。北段线路由一期工程升仙湖站北端区间预留工程引出,沿规划道路穿越韦家碾、双水碾村、北三环路,止于三环路北,在韦家碾村设韦家碾站,线路长 1.465km;支线段由 1 号线二期工程广都站引出,沿红星路南延线敷设五根松站,线路长 1.289km;南段由 1 号线二期工程四河站引出,沿天府大道向南敷设至武汉路站(含),分别设华阳站、牧华路站、广福站、香山站、段家山站、武汉路站。
云南蒙自“3023”铁路专用线工程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雨过铺镇境内,处于昆河米轨铁路蒙宝支线雨过铺车站对面。本工程线路起点 DK0+000 处接既有蒙自北迁出线大桥 12# 桥 墩 , 终 点 里 程 为 DK4+060.5 , 其 中 长 链(DK2+179.77=DK2+150)有 29.77m,线路全长 4090.27m。其中包含路基、桥涵、轨道、隧道、通信信号及信息、电力、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等工程。
昆明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起自陈家营站,主要沿金川路—海屯路—学府路—米轨走廊—老昆洛路—鲜花大道—古滇路—联大路敷设,止于昆明火车南站。线路长度43.38km,其中高架线及地面过渡段7.46km,地下线35.92km;设车站27座,其中地下站23座,高架站4座;设车辆段1座、停车场2座,新建主变电站1座。
东环线全线位于重庆市主城区。线路南起在建渝黔铁路的珞璜南站,向北经珞璜、南彭、重庆东、东港、庙坝、龙盛、统景、木耳、水土,止于磨心坡北场,该铁路联系重庆市主城区水土、空港、龙盛、东港、茶园、南彭等外围组团,承担工业企业货物运输、服务沿线居民的出行。正线线路全长约158.666km。机场支线,起于重庆北站(区间),向北经江北机场,沿渝邻高速东侧前行至渝北区郭家镇,以线路所的形式和东环线统景方向联通。正线全长28.502km。黄茅坪支线,线路起于东环线水土车站,向南沿金山大道东侧前行至福特三工厂,设黄茅坪站(工业站)。正线全长20.378km。重庆铁路枢纽东环线站前工程DHZQ-5标段,土建施工范围:庙坝左线烂泥沟特大桥珞璜端桥台D1K68+385.7至D1K73+516.45,庙坝右线桂龙湾隧道进口YD1K67+864至YD1K73+516.45,东环正线D1K73+516.45至终点DK82+300;正线13.95km。特大桥2座,大桥5座,中桥1座,其中单线桥梁6座/1836延米,双线桥梁2座/1670延米;隧道8座,其中单线隧道6座/3272m,双线隧道2座/2167延米。制架梁、铺轨施工范围:东环线DK65+102-DK159+979.5,机场支线及黄茅坪支线全线。正线铺轨278.24 km,站线铺轨44.37 km,架梁1738单线孔。
贞丰县城至黄腊田匝道口快速连接通道工程,起点位于贞安公路桥,终点位于黄腊田匝道口结束,道路全长1.978km,通道设计为双洞6车道隧道,时速为80km/h。建设内容包含:接待中心场平土石方,道路、隧道、照明、绿化给排水、电力通信土建、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通风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2招标内容
本次物资招标范围:中铁八局集团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八局集团电务、中铁八局集团第六、中铁八局集团第二、中铁八局集团第三所需钢材、水泥、型钢、镀锌管材、外加剂、预埋件。具体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包件数量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钢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保提供提供续有效;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须出具2015、2016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16、2017年注册公司除外)。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2015-2017年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和CAL标志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盘条、螺纹钢至少各提供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5、2016年连续两年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证明资料)(每年至少提供一份供货业绩)。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2015-2017年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2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须出具2015、2016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16、2017年注册公司除外)。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2015-2017年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保提供提供续有效;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供货业绩要求: 须提供招标物资2015、2016年连续两年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证明资料)(每年至少提供一份供货业绩)。
(5)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人(生产厂家)具备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生产线,日产熟料2000吨以上,单厂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2015-2017年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3型钢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招标物资生产商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5、2016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16、2017年注册公司除外)。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5、2016年连续两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每年须提供至少一种同类物资的合格检测报告)。
(6)须提供招标物资2015、2016年连续两年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证明资料)(每年至少提供一份供货业绩)。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2015-2017年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4外加剂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采用母液复配的必须具备相应的复配设备、技术人员,试验检验设备,使用单位提供复配场地,并且只接受在使用单位现场复配的产品。
(2)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本金必须在2000万(含)人民币以上。提供2015、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2016、2017年注册公司除外)。
(3)质量保证要求: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铁路产品认证(CRCC),并保提供提供续有效;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TB/T3043-2005、《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1、《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等等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的要求。现场出现相容性问题,厂家必须在一个日历天内到现场进行服务,同时必须在2个日历天内解决问题。
(4)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两年内在国家大中型项目中有外加剂供应业绩证明,提供供货业绩必须包含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CRCC认证证书及近2年CRCC发证单位的抽检报告。
(5)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人年生产外加剂须达到3万吨(含)以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2015-2017年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5镀锌管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招标物资生产商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5、2016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16、2017年注册公司除外)。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5、2016年连续两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每年须提供至少一种同类物资的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 须提供招标物资2015、2016年连续两年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证明资料)(每年至少提供一份供货业绩)。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2015-2017年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6预埋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招标物资生产商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5、2016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16、2017年注册公司除外)。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5、2016年连续两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每年须提供至少一种同类物资的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 须提供招标物资2015、2016年连续两年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证明资料)(每年至少提供一份供货业绩)。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2015-2017年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须在网站注册,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登陆网站响应招标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注:凡办理银行汇款后,投标人需向招标人告知并发送汇款电子凭证给招标人。
4.4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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