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长春空港翔悦投资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机构选择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空港翔悦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翔悦投资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机构选择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且具备高级职称证书,并具有10年以上造价工作经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阜造价咨询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的投标。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24日至2017年0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