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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2017年报废物资(郑州地区)”询价竞卖销售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6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3
核心提示:table{margin:0px auto;text-align:center;border-collapse: collapse;}a,b,font,span,div,p,td{line-heigh
table{margin:0px auto;text-align:center;border-collapse: collapse;}a,b,font,span,div,p,td{line-height:24px;}._WZ_T_0{border:1px solid #333;}._WZ_T_1{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2pt}._WZ_T_2{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12pt}._WZ_T_3{line-height: 12pt}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对下列报废设备进行询价销售,邀请合格的回收商参加报价。一、项目名称: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报废设备”询价竞卖销售(郑州地区)二、项目编号:郑物供询(废旧)2017- 30 号三、项目废旧物资清单:

标段报废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存放地点所属单位备注
1废油10郑州郑州机务段税率17%

四、回收单位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五、回收商务必在 07 26 日到现场看货,以实物为准,过期不候;不现场看货,造成盲目报价,或中标结果公布后提出放弃、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拒不提货的回收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不予退回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取消今后参加该类型废旧设备招标资格等)由回收单位负责。回收单位承担提货、拆解、运输等费用,进入现场的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切割必须用乙炔,不许用液化气等替代。六、回收单位及其拆解人员须服从发货单位的管理并签订安全协议,各项解体设备、设施、工具及器具等应符合国家、铁路行业安全管理规定。七、结算以实际称重(数量)为准。八、报价要求1、请于201707 27 16:00时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并将附件中要求的资质与报价单,装订密封后送达或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至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招标办公室512房间,逾期未送达相关资料的购买单位将不能被确定为成交购买单位,其提交的报价不被接受。2、密封件封面需标注“此报价单于07 27 16:00时前不得开启”。3、本项目不接受传真报价。4、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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