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进行招标,第1标段:福州万翔快递中心陆域形成工程施工期海洋环境监测,第2标段:福州临空经济区仓储基地陆域形成工程施工期海洋环境监测。
本第1标段施工期海洋环境监测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备[2015]K00003批准建设,第2标段施工期海洋环境监测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备[2015]K000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榕城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本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第1标段和第2标段海洋环境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州万翔快递中心陆域形成工程及福州临空经济区仓储基地陆域形成工程施工期海洋环境监测;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长乐市;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第1标段包括围填海工程,含围堤和填海两部分,包括护岸长985.03m,填海形成陆域面积为19.6万平米,海域使用面积为25.9万平米,陆域基本由填海形成,通过“L”型护岸以及西侧陆域边界形成闭合的区域,工程总投资47520.11万元;本项目第2标段包括护岸、越浪排水沟和陆域形成,包括护岸长1743.88m,填海形成陆域面积为35.26万平米,海域使用面积为42.99万平米。吹填方量约为207.5万m3。工程总投资41260.43万元。
2.4 环境监测招标控制价:第1标段施工期海洋环境监测费用为人民币815757元;第2标段施工期海洋环境监测费用为人民币1805222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水质监测、沉积物监测、海洋生态监测、施工期环境跟踪监测等。具体内容详见《福州万翔快递中心陆域形成工程施工期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另册)、《福州临空经济区仓储基地陆域形成工程施工期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另册),工程实施当中具体监测数量、内容以招标人确定的为准;
2.6 技术服务期限与监测周期:技术服务期限自技术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测项目经海洋部门认可通过之日止;具体监测周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第1标段监测周期约10个月,第2标段监测周期约24个月。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招投标活动。本项目以2个标段各自投标总报价汇总后的金额进行评标,2个标段产生一名中标人,2个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个人担任。
2.8技术服务要求:报告须按规定的要求签字盖章,其报告应符合海洋、环保部门颁发的有关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监测结果获海洋部门认可通过并满足海洋部门检查及工程竣工验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须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且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况;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