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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经济开发区基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新建及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编号:JLPHZX2017-030JKZC-JL一.招标条件本项目辽源经济开发区基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新建及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由辽源经济开发

 编号:JLPHZX2017-030JKZC-JL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辽源经济开发区基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新建及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由辽源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任务通知书编号20170016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辽源经济开发区基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辽源经济开发区基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新建及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2 工程建设地点:辽源经济开发区。
2.3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监理(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8 月 18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 11 月 30 日,工期 105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 标准。
2.7 监理服务期:监理委托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2.8 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D证。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监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 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24 日至2017年 7 月 28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30时至 11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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