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瓮福磷矿区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项目白岩尾矿库改造及加高扩容3#副坝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2017 年 7 月 25 日09:00时至2017 年7月31日16:00时(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本招标项目瓮福磷矿区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项目白岩尾矿库改造及加高扩容--3号副坝工程已由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黔经信技改备案【2011】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瓮福磷矿区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项目白岩尾矿库改造及加高扩容--3号副坝工程;
2.2 建设规模:坝高24米,坝顶宽5米,坝底108米,坝轴线长96.85米,坝体堆筑量8万立方米,心墙砼5300立方米(以上是大概数据);
2.3 项目总投资:约1300万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建设地点:福泉市牛场镇瓮福磷矿白岩尾矿库;
2.6 工程工期:150日历天;
2.7 招标内容:瓮福磷矿白岩尾矿库改造及加高扩容--3号副坝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示全部内容及为完成工程建设需修建的施工用水、用电、道路(筑坝砂石料取料场至工程现场措施道路)、临时设施、大型机械进出场等设施;
2.8 质量要求:工程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7 月 25 日09:00时至2017 年7月31日16:00时(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80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持委托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8月15日14:00 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