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丽苑居住区供热管网扩容工程10#地块金旭园进站一级管网换热机组采购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安居工程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天津市安居工程办公室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丽苑居住区供热管网扩容工程10#地块金旭园进站一级管网换热机组采购。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
2.3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名称:丽苑居住区供热管网扩容工程10#地块金旭园进站一级管网换热机组采购,包含高区换热机组、中区换热机组、低区换热机组,投资额约110万元。
2.4供货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5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换热机组设备的制造;
3.2制造商应具有生产许可证;
3.3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4.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报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7月 25日9时00分至2017年7月 31日 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