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北京地铁项目概况:北京地铁1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14合同段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大羊坊路,本合同段包括“一车站一区间”,即十里河站、十里河~潘家园西站区间(暗挖段)。车站总长308.8m,为地下暗挖局部三层、标准段双层岛式站台车站,设置3个出入口,2个安全出口,2组风亭,车站采用“PBA”工法施工;区间暗挖段长65.383m,采用矿山法施工。业主对材料的要求:要求采用选取在轨道公司合格名录里的供应商。运输条件: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主要干道繁华地段,交通运输以公路运输为主。施工工期:1500日历天,开工日期:2016年11月01日,竣工日期:2020年12月10日。项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地铁站H出口西侧。工程总造价:4.619亿元 。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见附表2。
3.1.1通用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②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③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④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有2014至2016年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
⑤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招标人及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6轨道交通工程2017年度水泥合格供方建议名录(见附表3)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 7月 24日10时 00 分起至2017年 7月 29日 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进行响应以购买标书。
5.3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 7 月 24 日 10时 00 分起至2017年 7月 29 日 17 时 00分前(节假日不休)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 。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组织人指定账户
本次招标除了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外,还需线上填报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 8月 15日9:00时至10:00时;开标时间:2017年8 月 15日10:00时;
6.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6.3逾期未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水泥 |
SN01 |
吨 |
1370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 生产厂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 3.生产厂水泥年生产能力200万吨及以上,具有生产水泥的干法旋窑生产线,拒绝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企业; 4.投标产品不得在异地粉磨站加工生产。 5.生产厂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厂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认证。 6.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的合格检测报告; 7. 投标人具有2013年元月以来至少一个国家(铁路)重点工程项目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应商。 8.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9、具备一定的储备能力。
|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1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1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
2017年8月至工程结束 |
1000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