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 招标人名称: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投标人必须为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4-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当月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1.6、符合《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2011年第11号令)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有效《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且具有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资格;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7月 日起至 2017年7月 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