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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局电务系统(洛阳、新乡)2017年LKJ配件采购(ZB-DW170703-02)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6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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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就下述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郑州铁路局电务系统(洛阳、新乡)2017年LKJ配件采购(ZB-DW170703-02)
★(二)项目内容:(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2《招标物资一览表》)
注:
1.如果表中物资描述中含有品牌或厂家等产品信息,仅限于对技术、质量方面的参考,并非是对其他品牌的排斥,供应商可提供功能相同、质量等同或优于参考品牌,并能与原有设备相配套的其他任何品牌的产品。
(三)有关要求:
1.招标要求及供货说明
(1)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单价;各标段须注明每种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到站为使用单位(洛阳、新乡电务段)指定材料仓库。
(2)本次采购确定中标单价。数量为预估值,根据使用单位(洛阳、新乡电务段)生产实际使用情况数量会有所变化,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中标人自行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3)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
(4)中标供应商根据物资供应总段订货通知要求发货,并于订货通知15日内送达要求地点。
(5)使用单位(洛阳、新乡电务段)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物资供应总段按照路局财务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不接受预付款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单位须提供书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设备物资的质量保证期为正式使用之日起不少于18个月。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免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后果。
(7)投标单位应具备完善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能够为产品后续使用提供技术支持,并在使用方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响应。
(8)使用单位(洛阳、新乡电务段)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于送达产品,使用方将对批次产品进行抽检,无论检验结果是否合格,检验费用均有供应商承担。对于检验不合格产品,供应商在及时提供合格产品的基础上,须对原产品全部召回,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对于检测为合格的产品则投入使用。
★2.技术要求
详细技术要求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售。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2.获取招标文件地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见招标文件;
2.地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名称: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
地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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