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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福宁北路三期(中科路至衢宁铁路)下穿衢宁铁路段路基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6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德市福宁北路三期(中科路至衢宁铁路)下穿衢宁铁路段路基工程已由东侨经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福宁北路三期(中科路至衢宁铁路)下穿衢宁铁路段路基工程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宁德市福宁北路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侨经发〔2012〕14号)和关于福宁北路三期延期建设的批复(东侨经发〔2015〕28号)和关于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福宁北路三期等路网项目业主变更的批复(东侨经发〔2015〕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东侨财政,经比选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

2.2. 工程建设规模:整体道路长度约1.593km(K1+204.066~K2+797.712),本控制价仅计K2+720~K2+797.712处,即约0.078KM;道路修建宽度50m;车道数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路基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报告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730960元(本工程的进场施工通道、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接入(至场内)三项费用已包含在本招标控制价中);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8.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进场施工通道、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接入(至场内)三项费用。该三项费用已包含在签订合同价(中标价)中,不另行计取。

2.9. 本工程下穿衢宁铁路吉屿大桥,与铁路施工交叉,投标人若中标,须按铁路相关规定及铁路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自行负责与铁路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2.10. 投标人若中标,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完成上述第2.8条款、第2.9条款要求的工作(投标人应以有效的书面依据证明完成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备注: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上述第2.8条款、第2.9条款、第2.10条款存

在的因素,并按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函予以承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在办理延续手续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依据 《关于公布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10号文)的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则不得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7日08时00分至2017年7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登录(http://网站)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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