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汝阳县林业局委托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汝阳县瑞云山森林公园二期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
2.2招标编号:汝公交易【2017】-GC-064号(金利达)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2017]085号
2.2建设地点:汝阳县境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规划绿化面积3748亩,栽植各类树木80余种
2.4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 期:150日历天(养护期一年,成活率98%)
2.6预算金额:约1825万元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且无在建工程;
3.1.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或林业或园艺专业高级职称,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3.1.5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人);
3.1.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注:审计报告应具有防伪二维码或防伪验证码,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