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电柜及发电线路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对 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电柜及发电线路改造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1707-081400-0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电柜及发电线路改造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16,534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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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项目 性质 |
交货、完工期 |
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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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柜及发电线路改造 |
政府 采购 |
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
1.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 2.合同余款在项目正常使用满一年之日起1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3.采购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 |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7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7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7)投标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
(二)报名登记、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时间:自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