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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供电段“音视频记录仪”招标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6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table{margin:0px auto;text-align:center;border-collapse: collapse;}a,b,font,span,div,p,td{line-heigh
table{margin:0px auto;text-align:center;border-collapse: collapse;}a,b,font,span,div,p,td{line-height:24px;}._WZ_T_0{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12pt;}._WZ_T_1{border:1px solid #333;}._WZ_T_2{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8pt; word-break: break-all}._WZ_T_3{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18pt;}._WZ_T_4{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2pt;}郑州铁路局洛阳供电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简介1、项目名称:音视频记录仪2、项目编号:LYGDD-XXZX-2017-07-013、招标内容:

标段类别型号规格单位数量标书费(元)备注
1音视频记录仪72200

4、有关要求:(1)供货时间: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的安装部署和培训。(2)供应方式:送货到指定地点。(3)交货现场部署培训。(4)售后服务:质保期三年,质保期内免费提供12台备用机,用于保证故障设备及时更换。质保期间发生质量问题无偿退换货。(5)付款方式:车间、网工区现场部署培训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底付款80%。第二年底付款20%。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商和代理商。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2、供应商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3、设备出现故障以后供应商要承诺24小时内到各工区进行维修。4、投标人需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试验报告。5、产品制造商需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6、具有该产品近三年良好的生产和供应业绩证明(须提供业绩证明或相关供货合同等文件)。7、产品实行“三包”,供方负责免费进行设备运输、二次搬运、安装(含辅料)、调试、使用。8、摄录内容属于严格保密数据,生产企业需提供商业密码销售许可证与军用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9、产品制造商需提供高新企业认证证书。10、供应商在投标现场必须提供样品:进行2米防摔测试和不低于5分钟防水浸试验以及设备指纹加密、定位功能检测。11、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12、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13、供应商必须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1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故障。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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