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GXTC-1757779
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17年注水泵群在线状态监测项目(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目前,长庆油田第三采油厂共有注水站78座,高压注水机组300多台,机组的保养和维修主要采用点检与定期维修相结合的方式,维修保养手段还停留在听、摸、看等经验判断的水平上。方法过于陈旧,不必要的盲目拆卸,过剩维修,不仅降低了设备使用寿命,也造成了极大的人力、物力浪费。所以,必须改进原有的设备维修管理方式,从传统的维修模式中走出来,采用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对设备进行状态检测。
2.2 施工地点:长庆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厂所属单位。
2.3 项目预算:本项目工作量预计99.2万元,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为准。全厂划分1个标段,需要1家服务单位。施工地点为长庆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厂所属单位新寨旗五转、吴二联,五一区南二注。
2.4 招标范围:对油田关键设备注水泵采用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对设备进行状态检测。本项目一期工作计划对第三采油厂所属采油作业区新寨旗五转7台、吴二联5台、五一区南二注8台共计20台注水泵按照技术要求实施注水泵群在线状态监测项目服务。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年限在三年及以上,经营范围须包含工业设备状态监测相关内容;
3.3 近三年累计须有设备状态监测服务业绩500万及以上(以合同和对应发票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4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3.5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6 承诺遵守并执行长庆油田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和第三采油厂安全环保管理要求;
3.7 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或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