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局货运处购置防爆照明灯公开采购
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ZTGJ2017-SY008
沈阳铁路局货运处购置防爆照明灯公开采购项目,立项单位为货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运处,资金来自铁路局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受沈阳铁路局委托,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所需物资设备,采用公开谈判方式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项目概况
为保障东北货物快运业务信息及时有效,加快快运货物信息上传,同时提高环线列车夜间装卸作业质量,切实提升客户满意度,需购置防爆照明灯200个,配备到相关货运中心、行包快运中心、车务站段。
2.采购依据
2.1《沈阳铁路局物资管理办法》(沈铁物资〔2017〕14号);
2.2《沈阳铁路局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沈铁物资〔2017〕15号);
2.3.《沈阳铁路局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沈铁物资〔2017〕21号)
3.资金来源
铁路局成本
4.采购内容
4.1本次谈判的物资设备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公开谈判公告附件1。
4.2标段划分:1个包件。
5.报价人资格要求
5.1本次公开谈判要求报价人须具备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商、代理商、经销商。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须提供生产商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品牌在铁路货运系统内有使用供货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最终用户联系信息,原件备查。
(9)需能够满足48小时内上门维修。
(10)现场提供符合上述条件的样机。
5.2本次公开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07月27日至07月31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6.2本项目谈判文件售价(不以包件售卖)¥300元,购买谈判文件即可参加多个包件,,包件号必须在报名表中填写准确,代理机构将留存备查。
6.3谈判保证金:A02:0.8万元
6.4凡有意参加报价人,在购买谈判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本公开谈判公告10.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采购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标书款到帐后,请将购买谈判文件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事先填写完整)、汇款凭证、标书发票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等资料扫描件及office可编辑版本发送到电子邮箱ztgjzb@126.com,邮件发送成功后会收到回复,报价人应仔细阅读此信息。如报名资料无误,售卖人将在当天16:00时陆续开始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收到电子版代表报名成功,报价人应保留此邮件备查。当天如未收到电子版,请于报名第二日以邮件方式说明情况并补齐材料,我们会立刻处理相关问题并及时给予回复。
7.报价文件的递交
7.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8月3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3日08:30时,递交地点在沈阳铁路局物资采购所四楼开标室(地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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