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东省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2017年度淄博市小清河分洪闸水文站水文监测工程施工 已经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鲁发改农经[2016]999号 ”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山东省水文局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 施工标 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山东省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2017年度淄博市小清河分洪闸水文站水文监测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水文图像监测设施、生产业务用房及其附属设施等。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2017年度淄博市小清河分洪河水文站水文监测工程施工
标段内容:
2017年度淄博市小清河分洪河水文站水文监测工程施工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4.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5.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3 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本单位注册);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投标企业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一经确认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协调项目顺利建设的能力,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3.4 该工程按照《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进行管理,投标企业应承诺严格遵守《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管理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书及身份证参加现场查勘并须在采购人处签到、领取现场勘察证明文件,不参加勘察现场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6.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7-08-01 08:30:00~2017-08-05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6.3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招标文件售价¥700元,售后不退。(开户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