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东联站10KV出口工程设备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2017-07-27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廊坊明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霸州分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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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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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最高限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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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JL-BZ-2017-07-03-WZZB |
包01 |
35KV东联站10KV出口工程设备招标采购 |
计量箱 |
KVM211 |
2 |
12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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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网柜 |
KV3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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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开发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4)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1)具备相应生产或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7日起至2017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