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西数据中心机电一期工程板式换热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27
招标编号:33DHJ7123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对中国电信杭州分公司浙西数据中心机电一期工程板式换热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板式换热器进行采购。
1.2 招标内容:
名称 |
数量 |
主要规格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板式换热器 |
2台 |
单台换热量:≥4600kW |
浙西数据中心指定地点 |
工厂整机安装,负责卸货至指定地点,单向接管 |
板式换热器 |
2台 |
单台换热量:≥2300kW |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供货要求为提前45天通知到货。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含税总价296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各种证件合法有效,对于新版营业执照未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的,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业绩良好和企业信誉良好。
2.2 投标人注册资金须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注册资本为外币的,按照本项目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且财务状态良好。
2.4 投标人须在经营活动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且无失信行为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2.5 投标人需提供一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后的投标产品供货案例,需提供案例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合同、供货清单内容、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验收报告)。
2.6 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须具备以下条件: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签署的有效期内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正式代理投标授权函,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 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10 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07月28日至2017年0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