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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城区主路网沥青化及景观提升工程(一期工程-中山北路、中山南路、世纪大道北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6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惠安县城区主路网沥青化及景观提升工程(一期工程-中山北路、中山南路、世纪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安县城区主路网沥青化及景观提升工程(一期工程-中山北路、中山南路、世纪大道北段) 已由惠发改审【2017】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惠安县城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人民币40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参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39143451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 ;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上述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应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可以查询到且不得低于60分。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所有投标人综合信用评价折分系数均为1.0000。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8日08时00分至2017年8月1日18时00分通过网站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每份提交50元人民币,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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