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新城南舍路(秦汉大道—汉高大道)市政工程施工
二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秦汉新城南舍路(秦汉大道—汉高大道)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秦汉新城经济发展局以秦汉经发字【2017】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秦汉新城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