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州天河软件园4号路(网易地块支路)工程勘察设计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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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天河软件园4号路(网易地块支路)工程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穗天发改函[2017]128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招
| 项目名称 |
广州天河软件园4号路(网易地块支路)工程勘察设计 |
| 批复文号 |
穗天发改函[2017]128号 |
| 批复单位 |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
| 招标人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州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 招标类型 |
勘察/设计 |
| 公告内容 |
广州天河软件园4号路(网易地块支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广州天河软件园4号路(网易地块支路)工程勘察设计 。
1.1.2 工程位置:天河智慧城核心区内,地处高普路以东,大观路以西、广汕公路以南、华观路以北。
1.1.3 设计范围: 广州天河软件园 4 号路(网易地块支路)为城市支路,道路宽度由10m至15m,道路全长1.043km。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绿化、排水、照明、电力等工程。
1.1.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天发改函[2017]128号 。
1.1.6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
1.1.7 建设规模:项目全长1.043km,为新建道路。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绿化、排水、照明、电力等工程。规划为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K0~513.006段规划红线宽度为10m,K513.006~K1043.298段规划红线宽度为15m。设计车速为30km/h。项目总投资6530.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23.38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相关规定及设计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协助报批报建。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查询档案信息(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期以网上公布的有效期为准,打印页与网站查询不一致的,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查询档案信息为准。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或市政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市政工程道路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的专业负责人以招标文件附录10明确的为准)。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 2017年 月 日 时 分至2017年 月 日 时 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dlztb.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600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5536908
1.10.4 传真号码:020-85536908
1.10.5 网址:http://www.dlzt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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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 |
黄国东 |
| 发布日期 |
2017-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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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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